石墨制品企業主要設備生產能力指標計算辦法
發布作者:jcadmin 發布時間:2024年04月17日
石墨制品企業首要設備生產能力方針核算方法
煅燒爐(窯)有用容積小時產值(kg/m3·h)。石墨制品企業煅燒爐(窯)有用容積小時產值是指每立方米有用容積在每個作業小時內的煅燒產值。其核算公式為
煅燒爐(窯)有用
煅燒爐(窯)排料合格量(kg)
容積小時產值煅燒爐(窯)有用容積(m3)×作業小時數(h)核算闡明:
(1)石墨制品企業煅燒爐有用容積,是指煅燒爐實踐作業容積,罐式煅燒爐的有用容積為每個煅燒罐進口以下算起的罐體容積、但不包括冷卻筒,回轉窯只核算窯體本身,冷卻窯容積不核算。
(2)作業小時數是指報告期實踐作業小時數,回轉窯或罐式煅燒爐(整臺或一臺爐中的幾個罐)中止排料時刻超越1h應從作業時數中扣除,中止排料短少1h或減少排料量、回轉窯減少加料量、下降轉速的時刻都不作扣除。
(3)煅燒爐(窯)日歷作業率(%)。煅燒爐(窯)日歷作業率,是指煅燒爐(窯)實踐作業時刻與日歷時刻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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